1.本行程为散客拼团线路报名人少时,会与同方向其他线路拼团发班,时间上会有出入,带来不便请游客谅解!
2.行程内标注的时间仅供游客参考,游程中不定性因素较多,所标注时间,易产生误差,具体时间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,我社承诺确保游客有效游览时长。节假日及天气不佳的情况下,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减少景点游览时间和景点数量的情况下,导游可调整景点游览顺序。
3.车型根据最终报名人数决定,人多为大车,人少则小车,保证每人一正座,游客不得以车型大小为由拒绝登车,如因此耽误行程,责任自负。其余空位,游客不得强占,旅行社有权中途安排其他客人上下乘坐。由旅行社以实际人数统一安排。本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,是由一日游与城市间的交通巴士拼接而成,为了保证天天发班,会出现多次更换巴士、导游等情况,全程都会有工作人员安排,如有不便,敬请谅解。
4.请游客在游玩过程中注意儿童、自身安全。财务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5.请游客保证电话的畅通,以便导游出团前一天通知有关事宜;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无法接通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社概不负责。
6.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,超出1小时以上部分,按每小时10元/人每人的标准赔付给游客。
7.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对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,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、河、湖、海的游泳活动,游客擅自行动,产生后果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8.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,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,不得欺骗隐瞒,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9.旅游如在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重大调整、顺延或提前终止时,游客应积极服从旅行社的处理安排,旅游费用多退少补;
10.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。
11.游客与旅行社产生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质量纠纷,参照国家旅游局2011年4月19号颁布的《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》处理。
12.保险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。此行程为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13.以上价格为打包特惠价,若您持有特殊证件(70周岁以上老年证、军人证、残疾证等)请按“特殊证件价”报名;在景区应主动出事有效证件,享受各景区不同的优惠政策,门票费用自理!若持有特殊证件按成人价交费,费用一概不退。
14.特殊情况(节假日及天气不佳的情况下,出现堵车、景点游客量较大等)或不可抗力因素,造成无法完成原定行程,导游可更改游览顺序和行程。游客应积极配合,并在特殊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并交导游备档。未发生的费用按成本价多退少补(如遇台风、大雾等无法返回,滞留在当地的开支游客自理)。
15.游客在行程中自理用餐时应注意卫生,在自由活动时应注意安全,同时应照看好儿童和老人,并遵守当地的安全规定,因游客自己原因导致的各种损失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在旅游过程中,应严格遵守旅游时间,如因客人自己的原因,中途走失,应主动联系导游,到下个景点汇合,产生的费用自理。
16.年龄限制:本线路18周岁以下、70周岁须有18周岁--59周岁年龄人员陪同,75岁周岁以上不接受报名。
17.请如实填写《游客意见反馈单》,行程结束之后,不再接受与《意见单》相反的投诉意见,不再受理未经证明的退费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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